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、子星空(中国)官方:
为配合省星空(中国)官方上市工作,根据中介机构相关需求,现对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、子星空(中国)官方未决诉讼、仲裁案件情况进行统计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、子星空(中国)官方按照要求将截止至2015年5月21日未决的诉讼、仲裁案件填入表格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负责将县级分星空(中国)官方情况汇总统计。
二、对于重大案件(标准详见备注)需提供案件的起诉状(仲裁申请书)、答辩状、调解书、裁定书、判决书(仲裁裁决书)、执行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。
三、星空(中国)官方纠纷案件情况是星空(中国)官方股改上市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,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、子星空(中国)官方应实事求是、认真详实的填写上报材料,并保证提供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四、各分星空(中国)官方、子星空(中国)官方应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星空(中国)官方法律事务部。
联 系 人: 祝晓书
电 话: 0531-89938346
邮 箱: fw8346@163.com
山东广电网络有限星空(中国)官方
2015年5月21日
备注:
1、案件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;
2、案件标的虽在50万元以下,但诉讼结果可能对星空(中国)官方整体信誉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;
3、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;
4、诉讼或仲裁中对星空(中国)官方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;
5、案情重大、法律关系复杂的其他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