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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鲁广网字〔2014〕114号

 

 

关于印发《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单位(部门):

        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,准确掌握重要工作情况,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提升内部管控水平,现将《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       附件: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(试行)

山东广电网络有限星空(中国)官方

2014年8月28日

鲁广网字〔2014〕114号关于印发《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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